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福州大学2025-2026学年“福光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各学院要注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请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3.申请人原则上参评年度(学年)内不能重复获得两项及以上大额(5000元及以上)奖助学金。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将相应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6年9月18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各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初评,提出推荐名单,于2026年9月24日前将奖学金相应的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按要求通过“一站式”智慧学工系统提交,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材料不全、不实、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纸质版(相应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录用证明)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学生成绩单(年度/学年)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特别注意:①纸质申请表、汇总表须与提交的电子版核实一致;②证明材料须申请人(学生)及专职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奖学金设立单位审批。
三、奖励对象、标准及申报条件请严格按照附件1评选相关要求执行并填报。
附件:
1.福州大学“福光奖学金”评选细则
2.福州大学2025-2026学年福光奖学金申请表
3.福州大学2025-2026学年福光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