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以办理啦!现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可进行申报预约,3月21日起无需预约,随时办理。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果您向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了公益捐赠且获得了捐赠票据,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请记得填报具体捐赠信息办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相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人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2025年度”并点击“开始申报”,完成“标准申报须知”确认。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页面,点击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中进行新增,填写受赠单位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捐赠凭证号、捐赠金额和扣除比例选择30%(相关单位名称和代码信息见下图),捐赠备注可不填写,直接点击【下一步】。如您有多份捐赠,可继续点击“新增”添加。所有捐赠信息填妥后,点击“返回”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即可继续办理汇算。
APP具体操作界面参考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福州大学教育发展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2026年是福州大学建校68周年,期待您继续与我们携手前行,助力学校发展迈向新台阶!